平面媒体的霸道思维
Monday, May 5th, 2008看到米果写的这篇《為何部落客被要求「重寫一篇」》,我也曾遇过。
在網路書寫還不太被主流媒體重視的年代,我在智邦發行過訂戶不少的「上班族酸甜記事報」,寫過上百篇辦公室生態的挖苦文,曾經有一本財經週刊來e-mail表示,希望轉載某篇文章,雖然字數超過兩千,但是因為已經在網路發表過了,所以只給稿費五百元。那時只想說,這是個機會,打打知名度也不錯,也就答應了。沒想到雜誌印出來,編輯卻「自作主張」把作者姓名改了,因為編輯說,網路暱稱太不正式了,所以他們決定改成一個「比較正常」的名字,那名字既不是我的本名,也沒有事先詢問我,有可能是編輯杜撰出來的,不得而知。
那時候我恰好也在雜誌做編輯的工作,約略研究過所謂著作人格權與所有權的規定,當時真得發火了,直接打電話跟他們主編發飆,比較奇特的是,那一群從傳統編輯台訓練出來的人,普遍認為這種作法沒有錯,在他們看來,網路的東西可以上傳統平面媒體應該要感恩了,當然後來這家雜誌也倒了,不知道算不算報應。
平面媒体总是认为自己是最厉害的。他们认为当他们让你出现在报纸或杂志里,你应该感到荣幸。曾经遇过一些记者和我邀文,我问说可以可以用blog里的文章,他们欣然答应。我给了他们在blog里贴出的一些文章,可是却被要求重写,重写后又不满意。而且这样做是没有酬劳的。曾经有一位记者很突兀地告诉我说,我上报纸就应该高兴,不要津津计较那么多。而有一次某位记者邀文,可是坚持不想放我的网址,甚至连《无聊小站》这四个字也不要登出来。除此之外,当被记者访问的时候,最讨厌的事就是他们断章取义,把你原本的话扭曲成别的意思,让你看起来很小人。特别是大报的记者,特别嚣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