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书籍’ Category
Wednesday, March 12th, 2008 |
中学时,《Robinson Crusoe》是英文文学阅读的故事书之一。那时读的书是经过简化,适合那时候的年龄读的。刚巧前几个月在某书店看到Penguin推出Popular Classics,而且很便宜,就选购了几本经典英文书来。
Robinson是一位成功的贸易商,可是在一次海难中Robinson沦落在一个无人荒岛上。书里描述Robinson如何独自一人在岛上生活了多年,也写了他多年后在岛上遇到另外一个男人——Friday时所发生的事,至到他们离开那座岛屿。
再读一次Robinson Crusoe,别有一番感想。一个人就算再有钱,如果到了一个有钱也用不上的地方,也是没有用的。一个人在困苦的环境,是需要一个精神支柱的,那也是造成Robinson从一个无神论者成为虔诚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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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February 17th, 2008 |
第一次接触《阴阳师》其实是透过电影。看过日本电影《阴阳师》过后,就深深地被吸引住了。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阴阳师》中文翻译的前五本。
《阴阳师》是由梦枕貘(日)写的小说。小说内容是环绕在日本平安时代的阴阳师——安培晴明。小说里虽然没有什么大起大落的情节,不过每篇故事都很有意思。小说内容的陈述方法主要是透过安培晴明和源博雅的对话。《阴阳师》里最引发我思绪的就是梦枕貘对‘咒’的解释。
自小我就想说,要是一样东西,例如说桌子,它不被叫做桌子,那它会是什么呢?读过小说后,看过里面对‘咒’的解释,让我对我所做的提问有更深的了解。当然我的想法出发点不是‘咒’而是‘名’。《阴阳师》里安培晴明把‘名字’当作是一种‘咒’。小说里提供的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石头。石头是石头因为我们把它叫成石头。当我们用石头当作武器攻击人时,它就被我们冠上‘武器’的咒。如果‘石头’不被叫做‘石头’,那它就不是石头,‘石头’就不存在,可是它可以以其它形式出现。《阴阳师》里的说法和我的说法不谋而合。例如‘飞机’也可以说是一种‘咒’。那是人们发明的。人类去想它,然后把想象中的东西,也可以说‘咒’实体化。除了飞机,汽车、电话、等物品也可以这么说。
你也许会认为难以了解以上的说法,不过那就是我无聊的时候会想的问题之一。我自小对能发呆的人很不谅解。我的脑一刻也没停过,甚至连睡觉都会想东西,我就是不明白人的脑袋如何会有空白阶段。
目前所收集的阴阳师系列还差:
- 阴阳师: 生成姬
- 阴阳师: 晴明除瘤
- 阴阳师: 太极卷
有缘见到就买吧,不然就等我的blog赚钱网上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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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February 6th, 2008 |
摘自《鲁豫有约:人气》:
孔子没有我命好,要周游列国传播思想,可我有媒体这个宽广的平台,省事儿多了。试想孔子当时要是有这么好的平台,他才懒得到处跑。
我们是平民,草根。虽然我们没有电视广播这些门路来传达自己的思想,不过我们可以有自己的blog。相对的,我们的竞争也比孔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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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February 5th, 2008 |
摘自《鲁豫有约:人气》:
于丹:孩子有时候教我们重新审视关于生命的一些话题。我记得我女儿五六个月的时候,胖嘟嘟的,坐在那还东倒西歪呢,就刚能坐起来,她那一个巨大的床上面堆着绒毛玩具、电动娃娃各式各样好玩的东西,很漂亮的、很昂贵的、益智的,几十种。她呢?小小的,坐在一堆玩具里边拧空药瓶子,一个塑料瓶,来回在那拧,无穷无尽地拧。然后她阿姨就老跟她抢瓶子,老说你看这个娃娃多漂亮啊,你看这个火车夺贵呀,你看这个东西多好玩啊!然后她特别不屑一顾,给扒剌开继续爬过去把瓶子拿过来,还在那拧瓶子!这个场景我觉得我会记忆很久,我当时挺受震撼的,我忽然就意识到我们有很多时候是在以自己的判断去要求别人,哪怕是你爱的人。我们觉得娃娃漂亮,她没有这个概念,我们说这个玩具很贵,她哪知道金钱是一种价值?也许在六个月婴儿的眼里这个瓶子是世界上最经典的玩具!那我作为她妈妈,为什么不尊重她呢?
这段很有意思。我们常常都以自己的角度要审查事情。昨晚就和一位北京的朋友谈到,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固定的对和错。对错原本就是我们自己审判的价值。当拥有同样思想行为的人成为大多数人时,不论他们做得再错,对他们来说也是对的。选举投票也是如此,大多数人可以是愚昧的,可是那就代表少数的人就错了吗?‘多数暴力’是现有的民主选举最大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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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anuary 27th, 2008 |
读完这本书后,以前对九把刀的影响完全改观。一直以来都以为九把刀是与藤井树同类的爱情小说家,所以都没去买他的作品。那天因为手上有多余的钱,所以就顺手买下九把刀的《楼下的房客》。看那标题也觉得是本爱情小说,所以一直拖了很久才读这本书。
有什么样的互动,就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自己,所以人性太难以捉摸了,人到底不是由一种叫真实的东西所组成的,要不,就是常常被不同的真实所构成,或者,真实其实是一种幻觉,都是被制造出来的。
—— 九把刀 《楼下的房客》
《楼下的房客》正好是我喜欢读的小说类型,现在的小说家已经没几个我看得上眼的了。故事是讲述一个房东尽心策划为自己的房客做出一部人生电影。也描述了人在犯罪时的心理。小说情节和台湾现时生活结合在一起,Gloomy Sunday也成为了这部小说的主题曲。
各位以后如果买书,可以考虑买这本书,虽然已经出版多时,不过没读过的人真的可以买。以后有机会会再购买九把刀的小说,最近都不常买中文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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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anuary 26th, 2008 |
《狼腾图》的作者——姜戎,用他在内蒙古边境的11年经历,写出了这本以狼为主题的小说。
这个小说的主人翁是一个叫做陈阵的知青。生活在草原期间,陈阵渐渐受蒙古人的影响,改变了自己对狼改变了看法。从开始对狼的鄙视和仇恨,转变成对狼的热爱。陈阵在草原生活的日子里,时常接触到狼逮捕猎物。在经过蒙古老人的解说下,陈阵逐渐了解了狼对整个草原的生态平衡的重要性。陈阵也从狼的身上得到启发,探知到为何在中原人在古时常受到草原民族(突厥、匈奴、蒙古)的侵略。陈阵因为对狼的狂热,就开始捉小狼并养它以便对狼做出更深入的观察。这项举动给陈阵带来极大的困扰,不过陈阵从不放弃。
读完这本小说,发现作者能把任何东西与狼联上关系。这足以证明作者本人就是个爱狼人士。他也让我对成吉思汗在没有任何兵书教导的情况下,为何能占领了大半个世界。不过此书我最为瞩目的就是草原里的生态平衡与人类现代化带来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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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anuary 20th, 2008 |
记得中学还在迷写作的时期,虽然我的中文程度不是很好,就不知为何每次作文分下来时大家就传读。
记得那个时候写作是一气呵成,不打草稿,想到什么写什么。什么狗皮语法也没什么理会,所以免不了被中文老师数落。
记得有一次,有几个中文很厉害的人不服气,说分数差不多,凭什么我的作品人们抢着读而就没人要读它们的作品。
记得那个时候我只是呵呵一笑,不予置评。另外一位中文造诣极高的人跳出来维护我。根据他的道理,虽然我很常写的东西语法上犯了毛病,可是我写的东西很有趣。他就评他们写的东西是语法机器写出来的,语法完全正确,用字极好,可是一点层次感都没有。他说不管我写什么,我都会让人发笑,而他们写的东西让人读了发悃。听到这里我就出来说了一句话。我说,我那么正经地去写,为什么每次都讲我写得很好笑。
之前就发现一帮走狗写得有点我的写作风格,原来是一堆模仿王小波的人。之前我可没读过这人写的东西,如果讲我学他那我可吃亏。因为要知道这人写作风格如何像我,我就去买了一本《王小波小说全集——黄金时代》。我读了之后,发现这人写东西一点都不像我。他写作尽透他是个无赖,我写作可是正经十足。
这本《王小波小说全集——黄金时代》看得我笑不停,虽然也是在语法方面不如其他作家来的好,不过就好在他能够写得活灵活现。这本《黄金时代》 收录了王小波其中三篇小说——《黄金时代》、《革命时期的爱情》、《我的阴阳两界》。
不过以前提笔写作的气焰已经没有了,现在只会在键盘上鸟出短短的blog post。
记得当初给朋友读走狗们的小说的时候,他觉得他们没写作大师风范,更不能与我相提并论。不过现在我不会借人阅读这本《黄金时代》,就怕别人告诉我说:“你人如此书——无赖。”除了这本书我不会借阅,其它书我也不会。因为童年时期很多书有借不还。要想我把这么多身家败在书上,人家一句“我看你不像读书之人”就不把书还我,损失惨重。所以自从有人借书不还后,我就不再借书。
网络上不少人给我读电子书,甚至有人舍金买下电子书给我读,不过我就是不接受。不是我不懂得做人,只是纯粹我不喜欢在电脑上读书。读书自然要拿本书在手上读才过瘾。这么说了过后有人问我,怎么不去图书馆借。我说我有个习惯,就是喜欢买书。书可以买了不读,不过却可以放一旁许久,高兴时才读。如果去借书,赶着读书多没瘾。这就像我吃棒棒糖一样,要慢慢添,逼我咬棒棒糖我是打死都不去吃它的,食之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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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December 30th, 2007 |
想问诗巫(Sibu)的乡情父老,诗巫哪间书店有卖九把刀的作品,特别是这部《猎命师传奇》。在广州购书中心购书时,原本以为这本《猎命师传奇:吸血鬼猎人》只是一本小说,没有细看之下就丢进篮子里买走了。拿在手上读时才惊觉这是一个长篇小说,我只是买了《卷一》。
这部小说里讲的是关于猎命师的。何谓猎命师?猎命师的鼻祖始于姜子牙。能为自己和别人猎取不同的命格。如果说要长命百岁,就有一种命格叫做‘万寿无疆’。《吸血鬼猎人》在秦始王嬴政派出自己旗下的猎命师到东瀛(现在的日本)寻找血族人以便让自己能有不死之身。途中这项行动被姜子牙率领的部队中断。然后事情就发展到2000年后的日本。这时血族被称为吸血鬼,并操控着日本的各大领域。除了猎命人、吸血鬼,另外一个存在在世界上的族群就是吸血鬼猎人,还有给人印象不深的城市守护人。
读着这本小说时,会发现到很多人物的关系和出现点和真正的历史有很大的出入。可能就如九把刀在《序》所写的:“每个小说家说故事的方式不尽相同。对我来说,创意是故事的起点,情感则流通故事的血脉,而精密控制说故事的细节,是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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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December 14th, 2007 |
起初读这本书,觉得它没Mitch Albom之前写的俩本《Tuesdays With Morrie》和《The Five People You Meet in Heaven》出色。可是读到后来别有一番滋味。
整本书中,这么一段我最喜欢:
BECAUSE THERE WAS a ghost involved, you may call this a ghost stody. But what family isn’t a ghost story? Sharing tales of those we’ve lost is how we keep from really losing them.
《Tuesdays With Morrie》是讲一个人在生前所做的事,而《The Five People You Meet in Heaven》则是讲述一个人死后的世界。《For One More Day》讲的则是一个人在丧命边缘所发生的事情。
这本书是讲述一名棒球运动员因为家庭、工作与兴趣上不得志, 所以选择自杀。在他生命垂危的时候,他遇到了他的母亲,以及那些想见他母亲的人。以下节选几段我觉得满有意思的,与各位分享。
“You know something, Rose?” she suddenly said. “Charley never let me cut his hair. Can you believe that? He insisted on going to a barbershop.”
“Why, dear?”
“Oh, you know. They get to an age and it’s ‘Get away, Mom, get away.’”
“Children get embarrassed by their parents,” Rose said.
“Children get embarrassed by their parents,” my mother repeated.
其实我想很多人,包括我在内,都有这样子的经历。小时候我们曾经与父母那么近,甚至把他们当作偶像。可是长大后,却不喜欢他们出现在自己朋友的面前。
In college, I had a course in Latin, and one day the word “divorce” came up. I always figured it came from some root that meant “divide.” In trurh, it comes from “divertere,” which means “to divert.”
读过这段后,我不断地玩味其中的意思。Divide的意思就是划分成分开的部分,而divert的意思是转向其它完全不同的方向。这就像两个人在一起过,然后分手了,虽然嘴里说还是能做朋友,不过一定会感到不自然。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连朋友都做不成。很多东西发生了就不会再回去以前的样子。就如文中其中一句:“Going back to soemthing is harder than you think.”
DO YOU EVER think while something is happening, about what’s happening someplace else? My mother, after the divorce, would stand on the back porch at sunset, smoking a cigarette, and she’d say, “Charley, right now, as the sun is going down here, it’s coming up someplace else in the world. Australia or China or someplace. You can look it up in the encyclopedia.”
这么一段就是想表达说这世界上会发生任何事情。或许眼前你所看到的是太阳落山,可是地球的另一头却是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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