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张贴于 November 30, 2005 – 7:48 am | 作者是 黄德峻 | 张贴于

觉得最近警察偷拍的事件大家的焦点都错了。 真正的主角应该是那些被害人,反而是那个投拍的人受到注意。是不是以后这件事情还可以发生,不过只是没人可以偷拍罢了?
这就像我家的狗被人撞死了,而你们却把焦点放在那个拿相机拍我狗死尸的记者,而不是去查出是谁撞死他,或那狗为何会被车撞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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