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道歉

张贴于 September 23, 2007 – 2:17 am | 作者是 黄德峻 |

这里我道歉了:

comment_namewee.JPG

我的留言还有错别字,是‘文中’不是‘问中’。我写《五十个不买黄明志专辑》的……

动机一,我不喜欢你的50个牵强的理由,所以我就直接从你的五十个理由轻易的变成我的五十个理由。

动机二,只是觉得莫名其妙很多人把黄明志当作活佛一样来拜,所以就试试看到底我是不是正常的。

动机三,我真的觉得我没必要买,而且不只是有50个牵强的理由,一个理由足矣

动机四,我看到很多人转你的50个理由,又不链接回原文,所以想讽刺那些呼吁买正版的人自己却干出挪用别人智慧财产权行为。

动机五,黄明志想出名大卖唱片,所以我就帮他打个名气,有摩擦才有火花嘛。

动机六,总要逗某些人笑嘛。

动机七,告诉世人什么叫做幽默。

动机八,拿来充文章滥数,好过某些人只贴youtube就算一文。

动机九,让你肚懒好让我能写这篇。

动机十,我无聊。

原本要写五十个动机的,不过想想还是得睡觉的。不过还是要链接回原作者的,在他那篇文章中我也道了谦。当我小人好了,不要一般见识,我不喜欢搞笔战。

  1. 5 则回应 to “难得道歉”

  2. By JerryWho on Sep 23, 2007 | Reply

    你還要我不買黃明志的唯一理由嗎?

  3. By 黄德峻 on Sep 23, 2007 | Reply

    怎么不要?哈哈

  4. By Leon Lai Min Wang on Sep 23, 2007 | Reply

    你真的很无聊耶。。。不过你的文笔不错啦,没有什么错别字,值得称赞一下。。。看我朋友的 comment,那个错别字真的是多到。。。想吐血!
    (-___-|||)

    http://laiminwang.spaces.live.com/blog/cns!7585D07ABEBE81FD!1049.entry

  5. By 卡乔鸟 on Sep 25, 2007 | Reply

    言论自由….
    还道歉? haha

  6. By 黄德峻 on Sep 25, 2007 | Reply

    言论自由要负责的,自由不代表没法规

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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