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大家都没发现错误
记得一年前和胡叔聊过,一首《太委屈》唱得难听,网络上人家下载听了千多次,那就是丢脸丢了千多次。
每天至少千多人来读本站,如果写错字,那也是自己丢脸丢了千多次。偶尔犯个错误是难免的,可是如果太常犯错那是不好的。
可是当这篇文章出现时《2007年第一届大马中文部落个祭颁奖典礼》(有更新,各位一定要再看一次),竟然没人发现有错别字!是部落‘格’不是‘个’。(这个是自己发现的,可能是颜色原因所以不容易注意到)
我很感激一些常常抓我写错字的读者,这样不只是提高品质,我也可以学习中文。其中一个最常告诉我有什么错别字的人就是Kean-Jim,有时候甚至不惜email告诉我。如果你真的发现我写错字,务必留言告知。
马来西亚中文blogs的抄袭文化并不严重(这多亏各位bloggers造就这个文化),基本的我们做了,不如我们更上一层,让自己的文章品质提升,尽量减少错字,如有错误不吝啬地告诉对方。













2 则回应 to “原来大家都没发现错误”
By 宝贝 on Aug 7, 2007 | Reply
对啊。。
除了互相鼓励,
还要给于支持。。
就是告诉对方真相~
By hen on Aug 8, 2007 | Reply
反正”部落格“这词又不是真正在字典里的词句,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人、机构给它真正命名,你就算放”不落阁“也没有会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