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守则

张贴于 April 19, 2007 – 6:36 pm | 作者是 黄德峻 | 张贴于

很多学校老师为了赚更多钱,所以就开补习班,特别是一些稍有名气的,补习费也贵一些。可是老师们,你们要开补习班可是有规则的。

  1. 一个星期不可以超过4个小时。
  2. 只能在合法补习中心授课。
  3. 给与补习班前两个月要得到部长的核准。
  4. 在前一年的表现分要达到80%。
  5. 补习中心不可以离学校范围25km以外。

不过很多学校老师都是在自己家里开补习班的,所以并不限制与那些‘补习中心’规定。

以前在校时,很多稍有名气的教师都有开补习班。那些没有去补习的(我),在班上都会被冷落,而且在补习班里教的东西比在学校里教的还要快还要多还要仔细。

不过听过某位老师讲的经典句是这样的:“我要你们考那样好的成绩是为你们好,我又赚不到什么钱!”事实上是我们如果考得好,学校会给红利,再加上自己的名气提升,然后就会有更多人去他那里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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